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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
    •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02-13 16:28
    • 项目名称

      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

      武山金桥水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位于武山县洛门镇营儿村东侧,北侧为316国道。
      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主要结论概括如下:
      (1) 武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武山县城区及洛门镇、武山工业园区污水的全部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问题。
      (2)污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近期:1.5万m³/d,远期:3.0万m³/d;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55.82亩。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及可研批复,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需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标准A标准控制。进、出水主要指标及减排量见下表:
      类别 BOD5 COD SS NH3-N TN TP
      进水 300mg/L 535mg/L 390mg/L 51mg/L 64mg/L 7.0mg/L
      出水 10mg/L 50mg/L 10mg/L 5(8)mg/L 15mg/L 0.5mg/L
      减排量 (t/a) 1587.75 2655.375 2080.5 251.85 268.275 35.58
       
      (3)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位于武山县洛门镇东端,位于区域较低位置,污水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污水厂北侧渭河。
      (4)污水处理二级生物处理采用A2/O+MBR工艺技术,处理后尾水可以稳定达标排放;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含水率小于60%外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

      建议

      (1)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与引入污水处理厂的输送管道同步运行,以保证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水管网系统有能力将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使其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效能。
      (2)为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过程的正常运行,避免最终排放受污水体的二次污染,建议环保部门严格控制企业污水排放标准,主要对今后排入城市下水道的工业废水加强监测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要求工业企业使用污水排放量小、产品收集率高的先进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对工业企业有毒有害废水进行严格控制,凡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必须在厂内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加快对项目审批过程,使项目能够按实施计划尽早建成投产,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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